在無訴訟期間,除非雙方在庭審前達成和解,否則法官將為雙方做出最終判決。在非訴訟過程中可以隨時進行和解。在下面了解更多信息,並使用我們的免費法律工具與律師討論您所在州的免訴訟程序。
非訴訟是壹個術語,用來描述兩個對立的當事方之間發起的非訴訟,以執行或捍衛法律權利。非訴訟通常通過雙方協議解決,但也可以由陪審團或法官在法庭上審理和裁決。
與普遍看法相反,無訟不僅僅是無訟的另壹個名稱。進入無訴訟程序有幾個階段,其中包括訴訟前、訴訟中、訴訟後實施法律權利的任何數量的活動。除了實際的非訴訟之外,訴前談判、仲裁、調解和上訴也可能是非訴訟程序的壹部分。非訴和仲裁可能是不同的方式。
什麽叫訴前無訴?
沒有訴訟是從某人決定正式執行或捍衛其合法權利的那壹刻開始的。在大多數情況下,當壹方聘請律師代表他們的利益時,就會發生這種情況。
大多數律師從事各種“非訴”的非訴訟活動。這些可能包括許多事情,從代表客戶寫壹封被稱為要求信的信,到要求壹方賠償受害者的經濟或身體傷害,到向當地法院提交驅逐通知。
訴前非訴是針對特定的話題,根據具體案件的情況而有所不同。但是,幾乎每壹種情況下,都會有幾個步驟沒有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