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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農民搶奪村集體土地是否違法?

1.這當然是典型的非法占地。征地合同到期後,村集體應盡快召開村民會議,重新劃分承包地。在此之前,任何單位和個人占用土地都是嚴重違反土地管理法的行為。更有甚者,他們還擅自在農田裏挖魚建房!

2.國家絕不會承認,更不會鼓勵。

3,這件事應該先由村集體出面,要求非法占地的農民歸還土地,恢復原狀。如果村委會做不到,可以向國土資源部門舉報。如果沒有解決,他們可以逐級舉報。現在各級國土資源系統網站上都有電話號碼。

4.征地補償是對土地所有者的補償。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農村土地屬於農民集體(壹般指村集體),所以征地補償款全額歸村,而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款歸承包方。但新土地管理法也規定,當被征地農民的勞動安置費不足以購買個人養老保險時,必須在征地補償中補足,剩余部分可作為村集體資產,由村級管理,保值增值,造福全體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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