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死亡註銷證明(死者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申報表(由社保提供,死亡待遇領取人應與領取人身份證壹致,社保提供的證明必須註明領取人與死者的關系);
3.火化證明(民政局或殯儀館提供)。不是火葬區的,由民政辦公室出具非火葬區證明;第四種是收款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具體流程要咨詢當地民政和社保部門。
二、喪葬費的含義和計算公式
喪葬費是指因自然人生命權受到侵害,被害人死亡時,被害人親屬所支出的喪葬費用。壹般用於死者的衣物、整容、遺體存放、運輸、告別儀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明顯是壹種財產損失,賠償義務人對這種損失應當賠償。
喪葬費的計算公式:
喪葬費=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值得註意的是,這個計算公式是法定標準。即使處理死者喪事的費用超過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六個月總和,加害人也不必支付超出部分,由死者家屬自行承擔。
三、喪葬費的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總額為六個月。
從這個角度來看,喪葬費的具體賠償金額每年都會有變化。這就需要有關方面關註妳所在地區的職工年平均月工資標準。
以上是給妳的喪葬費的相關規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無論受害人身份如何,都可以依法要求侵權人賠償喪葬費補貼和死亡賠償金。因此,失業人員的喪葬費負擔應根據不同情況確定。當與未就業的死者發生侵權和社會保險關系時,就會發生喪葬費的支付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