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節強制勞動的仲裁流程是怎樣的?
勞動節強制勞動仲裁程序如下:
1.提交立案材料:當事人申請仲裁時,應當提交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證據清單、公司工商登記資料等。
2.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3.開庭: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的日期和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4.仲裁調解:雙方達成調解意見的,仲裁庭應當制作調解書;
5.仲裁裁決:如果雙方調解不成。然後仲裁委員會將在開庭後的壹段時間內向雙方發出裁決書;
6.執行:如果對方不履行勞動仲裁裁決書或調解書,那麽當事人可以到法院執行庭申請執行。
綜上,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如果與勞動者約定,並按照規定支付加班費用,並不違法。但是如果強制要求加班,或者不按規定發工資,就是違法的,可以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
(壹)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