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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膠囊房的法律規定

根據武漢膠囊屋法律規定,禁止改變房屋使用性質,或將原設計出租的房間分隔,危及房屋安全。

膠囊房因體積小如膠囊而得名,存在巨大的安全隱患,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每個膠囊房都會安裝獨立的電表,電線比較密集。如果住戶私自開啟大功率電器設備,容易引發安全事故,尤其是夏天開空調,最容易引發火災,而膠囊房房間多,走道窄,逃生極為不便;

2.膠囊房居住人員雜亂,增加了小區流動人員,也給小區治安管理帶來不便,對業主人身安全造成壹定威脅;

3.壹些房主為了利益最大化,會把承重墻拆掉,變成膠囊房,從而改變房屋結構,嚴重威脅膠囊房居民的住房安全。

《武漢市房屋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禁止下列危害房屋安全的行為:

(壹)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同意,未經施工圖設計審查機構批準,擅自改變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的;

(二)在房屋承重墻上挖掘壁櫃、門窗或者擴大房屋承重墻原有門窗尺寸的;

(三)超過設計標準增加荷載的;

(四)在樓板和屋面結構層上挖洞或擴洞;

(五)降低房屋的樓層標高;

(六)拆除或者改變商場、賓館、飯店、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具有整體抗震防火功能的大型建築;

(七)非法存放爆炸、劇毒、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

(八)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或者將原設計用於房屋的房間出租,危及房屋安全的;

(九)法律、法規和規章禁止的其他危及房屋安全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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