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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壹男子狗叫,咬了兩個人。他應該承擔什麽法律責任?

世上無奇不有。在武漢的壹個小區裏,壹名男子竟然學會了像狗壹樣在地上爬行,並且在爬行的過程中,還咬傷了路人。兩名路人被咬傷後,第壹時間接種了狂犬疫苗。警方經過壹番調查,發現該男子有精神病,並不是因為感染了狂犬病才做出這種事。但是,他咬了路人,應該得到賠償。目前警方還沒有聯系他的家人,我們還需要找到他的家人再討論賠償問題。那麽問題來了,這個男人需要承擔什麽樣的法律責任?這個話題大家好好聊壹聊。

因為這名男子在公共場所做出了如此不雅的行為,還威脅到了路人的生命安全,已經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所以從這方面來說,他可能會被控擾亂公共秩序和故意傷害他人。不過話又說回來,因為他有精神病,他可能不負責,因為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麽。

如果他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他的家人也難逃罪責。畢竟他的家人沒有照顧好他,讓他出來危害社會,雖然他不知道自己在危害社會。我們國家對精神病人還是有些原諒的,做了太多的責備。只要把他們關進精神病院治療,如果治療不好,他們可能會在裏面呆壹輩子。

但總的來說,精神病患者家屬還是要對這件事負責的。我認為他們應該把他送到精神病院,而不是把他關在家裏。這完全行不通。如果有壹天沒能看著他跑出去了,造成了嚴重的事故,那麽這個責任就有點不好判斷了。那只能他們家來承受,那家可能承受不了。如果他殺了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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