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物業費定價標準的依據

物業費定價標準的依據

收取物業費的標準依據是公共物業及配套設施的維護費,包括外墻、樓梯、走道、電梯、中央空調系統、消防系統、保安系統、電視音響系統、電話系統、配電系統、給排水系統及其他機器、設備、機械和設施。小區已經成立業主大會的,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由業主大會和物業公司自行協商制定收費標準。壹方面,物業管理費的收取標準要受到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的限制,不得亂收費;另壹方面,物業管理費的收取標準也受到用戶收入水平的限制,也受制於優質優價的原則。物業費的計算依據是:政府指導價、產權面積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產權面積乘以物業費單價乘以12個月就是壹年的物業費。物業業主、使用人委托物業管理單位在住宅區進行日常維護、維修、改造等與居民生活相關的服務,需要收取相關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944條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者繳納物業費。物業服務提供者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繳納物業費。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繳納物業費的,物業服務提供者可以督促其在合理期限內繳納;在合理期限內未繳納的,物業服務提供者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物業服務人不得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氣以催繳物業費。

  • 上一篇: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從事餐飲服務,應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 下一篇:小區的圍墻是違章建築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