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子女有同等的贍養老人的義務。如果把財產全部分給兒子,要求女兒承擔養老責任是不符合法律的,也是不合理的。在兒子有經濟能力贍養老人的情況下,女兒可以拒絕。雖然養老是子女的義務,但如果老人不能壹碗水端平,不僅會影響家庭關系甚至子女之間的關系,還會影響社會和諧。如果出現這種情況,應該找街道辦或者居委會、村委會,直到當地婦聯出面協調。
父母有權利繼承子女嗎?
根據法律,除特殊情況外,兒子和女兒的繼承權是壹樣的。兒子和女兒都屬於第壹繼承人,第壹繼承人壹般應平分遺產。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有撫養能力和條件的繼承人不履行撫養義務的,不得分割或者分割遺產。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對老年人應當履行經濟資助、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照顧其特殊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