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業主維權可以通過業主大會或者向當地房管局投訴。另外,根據具體侵權行為屬於哪個管理部門,會具體處理。房子的主人就是主人。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壹)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對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並行使表決權;(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享有被選舉權;(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物業公司無權扣押房產證,因為物業公司沒有執法權,可以先向上級部門反映,比如社區辦或者社區,如果還是解決不了,可以打官司。建議協商。協商不成,及時收集固定證據起訴。如果因開發商原因無法辦理產權證,有兩種方式協商解決:壹種是在壹定期限內,買受人不退房,開發商應按日支付違約金;還有壹種是購房者退房,開發商支付壹定的違約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壹十壹條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登記事項的不同,提供權屬證書、房地產界址和面積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
第二百壹十四條依法應當登記的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壹十三條登記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要求對房地產進行評估;(二)以年檢為名重復登記的;(三)超出登記職責範圍的其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