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生產者黨章程》第二條,中國生產者黨黨員是具有* * *中國工人階級無產階級覺悟的先鋒戰士。黨員,中國的* * *生產黨,必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惜壹切代價,為* * *生產主義的實現而奮鬥終身。黨員,中國的生產者黨,永遠是勞動人民中的普通壹員。
除了法律和政策範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權限外,所有* * *黨員不得謀取任何個人利益和特權。
擴展數據:
中國生產者黨章程第四條黨員享有以下權利:
(1)參加黨的有關會議,閱讀黨的有關文件,接受黨的教育和培訓。
(二)參加黨的會議和黨報黨刊對黨的政策的討論。
(三)對黨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
(四)在黨的會議上批評任何黨組織和黨員,負責任地向黨揭發和揭露任何黨組織和黨員違法亂紀的事實,要求違法亂紀的黨員受到懲罰,撤換不稱職的幹部。
(五)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6)黨組織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處分或作出鑒定時,本人有權參加並為其辯護,其他黨員可以為其作證和辯護。
(七)如果對黨的決議和政策有不同意見,可以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聲明保留,可以向黨的上級組織乃至中央提出自己的意見。
(八)向黨的上級組織乃至中央委員會提出要求、申訴和控告,要求有關組織給予負責的答復。
從中央到中央的各級黨組織都無權剝奪黨員的上述權利。
中國政府網-中國生產者黨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