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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與業主之間的合同有效期為幾年。

業主和物業簽訂的合同是有期限的,壹般是兩到五年。關於業主與物業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期限的問題,下面邊肖為您詳細解答。

1.業主和物業簽訂的合同有期限嗎?

1.業主和物業簽訂的合同是有期限的,壹般是兩到五年。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具體期限由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約定,最長時間至業主大會召開及其選聘的物業服務合同簽訂之日止。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屆滿,尚未成立業主大會或者未依法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原合同可以繼續履行,直至新的物業服務合同開始提供物業服務之日。

2.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訂立書面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包括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權利義務和專項維修資金等內容。

管理和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

二、業主和物業服務如何訂立違約責任?

1,違約責任可以由當事人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約定。當事人可以約定違約責任的形式、違約責任的範圍和損失的計算方法。具體來說,當事人可以事先約定違約金的數額和幅度,可以事先約定損害賠償的計算方法,甚至可以確定具體數額。同時,可以通過設定免責條款來限制和免除當事人未來可能招致的責任。

2.違約責任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符合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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