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財產賬戶保密是違法的。物業服務企業有義務公開物業賬目。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業主有知情權和查好物業賬目的權利。如果物業服務公司不公開賬目,其行為侵犯了業主的知情權。
2.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六條。
房子的主人就是主人。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壹)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對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並行使表決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 * *部位、* *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使用情況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 * *部位和* * *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業主是否有權查物業公司的賬目?
1,否,企業賬目只能由國家工商、稅務機關或審計部門審核;
2.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物業公司應當公示其物業收費和使用情況,業主可以查詢的就是物業公示的這些信息。
3.業主對物業公示信息有疑問的,可以向業委會提出意見。如果大部分業主對物業公司的物業使用有異議,業委會可以聘請專業的審計機構對物業費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