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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平等思想中平等的含義是什麽?

西方的平等觀念起源於古希臘,當時的智者首先根據自然規律提出了平等的思想。斯多葛派也從自然法的角度闡述了平等的含義。在古羅馬,明智的羅馬人繼承了古希臘的法律思想。著名法學家西塞羅構建了壹套合理而豐富的平等概念。羅馬法是羅馬奴隸制經濟高度發展的產物,它的出現成為平等觀念普及不可或缺的重要條件。文藝復興時期主要強調個人主義和人文主義,提倡男女平等和人與人之間的平等。文藝復興的思想為後來的平等觀念奠定了基礎。17和18世紀是西方平等觀念完善和確立的時期。在這壹時期的思想家中,霍布斯從自然狀態的角度論述了平等,而從洛克的角度來看平等是真正賦予了每個人的。孟德斯鳩從民主政治的角度闡釋平等,伏爾泰主張“人人自由,人人平等”,盧梭是平等權利最重要的捍衛者。最終平等觀念演變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資產階級法律體系中被確立為重要原則,並以憲法的形式確定下來。美國憲法中的平等原則就是最好的證明。至此,平等的觀念在西方基本確立,並對西方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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