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西方三權分立體制下的公共政策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

西方三權分立體制下的公共政策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

1.國會立法是公共政策最基本的形式。

立法者(國會成員)在政策制定過程中起著重要的作用。除了行政部門授權的決策和法院制定的特殊政策,幾乎所有的政策都必須由立法規定。國會在憲法“授權”和“默示”的範圍內行使立法權。隨著議案的提出、審議、聽證和通過,它最終成為法律,標誌著壹項公共政策的正式出臺。

2.總統是強有力的直接決策者。

其決策往往通過以下方式做出:壹是在內閣(某些國家的最高國家行政機關中央政府的名稱)的決策中擁有專斷權。在實行內閣制的資本主義國家,內閣由壹個在議會中占有多數席位的政黨單獨組成,或者由幾個在議會中占有多數席位的政黨組成,由國家元首任命。)就美國而言,憲法只授予總統行政決策權,而不授予委員會。據說,有壹次,當所有內閣成員投票反對他的決定時,林肯宣布:“七票反對,壹票贊成,決定通過。”由此可見總統在行政決策中的地位。第二,政府各部提出的政策倡議將不斷匯集在總統直屬的行政系統末端。

3.國會正式授權政府機構做出合法有效的選擇。

比如授予環保局正式權力,制定相關的規則、條例、細則等。這種高度專業化的決策通常依賴於專業知識和足夠的信息。

4.最高法院也是公共政策的直接制定者。法院通過解釋憲法和法律,進壹步擴大現有法律的適用範圍,或者直接宣布某項法律違憲並使其無效,或者提出具體措施予以糾正。這其實是在制定政策。法官的判決往往比立法判決更尊重先例。

最後,需要指出的是,盡管執政黨和反對黨在制定公共政策的過程中都有很大的影響力,但他們的政策和原則並不能直接轉化為公共政策。

  • 上一篇:投資人是法定代表人嗎?
  • 下一篇:姓名權的侵權形式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