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只要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行為人就可以取保候審,不限制洗錢就不能取保候審。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壹)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被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了結,需要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是指司法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證人或者繳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函,以保證其不逃避、不妨礙偵查並隨時可用的壹種刑事強制措施。通常用於患有嚴重疾病、正在懷孕和哺乳嬰兒的婦女,以及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在壹定程度上限制其行動自由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應當責令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以確保隨叫隨到的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對於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取保候審: (壹)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被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了結,需要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