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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知青養老補償新政策

根據政策,下鄉知青返回城市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工齡視為繳費年限。也就是說,知青下鄉期間雖然沒有交費,但畢竟是為國家付出了青春,所以也需要補償。所以國家可以把這個時期作為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增加繳費年限,從而提高養老金水平。

法律分析

上山下鄉的知青壹般是指被送到農村並掌握壹定知識的青年,壹般是指受過高等教育的青年。在中國,知青是指從1950年代到文革結束前,自願或被迫送下鄉當農民的青年。這些人實際上大部分只受過初中或高中教育。知青是特殊時代的特殊人群。這些人確實值得尊敬,因為他們吃了很多苦,但這些並不意味著他們可以額外增加養老金。按照現行的養老金調整辦法,他們可以享受傾斜調整,主要看是高齡退休人員還是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養老金,又稱退休金和退休費,是我國的壹種社會養老保險待遇。根據國家相關文件規定,養老金定義為:根據其對社會的貢獻和享受養老保險的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壹次以現金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養老金按照國家、集體、個人* * *積累的原則積累和運營。當人們正值壯年時,創造的壹部分財富被投資到養老金計劃中,以確保晚年的安全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應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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