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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未了

最近,我學習了UCC第九條,看到壹句諺語:

這裏的優秀怎麽翻譯?

總不能“不發工資”或者“循環”吧?

突出,也就是通常聯系的,基本上就是這兩個意思,比如:

這意味著“未付”。

另壹個例子是:

意思是“流通的”,多用於股票和證券。

擔保物權是壹種“擔保權”,但在結構上是壹種類似於債務的“負擔”。

從這個角度來看,也可以用突出“待定”的核心含義來修飾

而且,outstanding常用來修飾訴訟或仲裁,意為未解決。

然而,從法語的角度來看,將未清償的擔保權益轉化為“有效的”擔保權利似乎更為合適。

布萊克的法律詞典只給出了兩個意思。字典框架似乎不能決定單詞的用法。

當我以為我理解的時候,出現了轉折,似乎推翻了上面的“有效”翻譯。

不能完全推翻,但有意想不到的意義。

我查了另壹本字典,給出了以下意思:

簡單翻譯壹下,就是說:被擔保的債務已經還清,擔保還沒有解除。這種擔保叫未了。

布萊克對未收集的解釋指的就是這個吧?

但是,應該這麽狹隘嗎?或者也可以形容債務清償前就存在的擔保,不壹定。

讓我們來看看這壹突出的擔保權益的原話:

總體思路是,後繼債權人可以通過搜索來查詢在先擔保。

這裏並沒有說擔保壹定是“債務清償後未解除的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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