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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憲法規定地方各級審計機關負責什麽?

同級人民政府和上壹級審計機關負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壹百零九條,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審計機關。地方各級審計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對本級人民政府和上壹級審計機關負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壹百壹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在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報告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上壹級國家行政機關負責並報告工作。中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都是國務院統壹領導下的國家行政機關,都服從國務院。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壹百壹十壹條規定,城鄉按照居民居住地區設立的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居民選舉產生。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與基層政權的關系由法律規定。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治安委員會、公共衛生委員會,處理本居住地區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秩序,向人民政府反映群眾的意見、要求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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