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訂閱註冊
部分單位發售時,會要求買家先登記訂金,以銀行本票或支票付款,然後抽簽決定購買順序,在簽訂臨時買賣合同時扣除。當然,有些樓盤是以先到先得、內購甚至暗標的形式出售的。
2.臨時銷售合同
準備壹筆臨時押金(明細),壹般是房產價格的5%。
3.正式銷售合同
壹般在簽訂臨時定金3個工作日後,要去開發商律師事務所簽訂正式買賣合同,並支付對方房產價款5%的定金。支付的房價百分比取決於付款方式。當然,妳必須得到銀行的抵押批準。此時還應附上印刷費(印花稅)和律師費。
4.香港按揭合同
付清剩余房價的時間取決於妳選擇的供款方式。比如選擇立即付款,壹般會在簽訂正式買賣合同後30到90天內付清房款,到律師事務所領取產權證。有抵押的,房契歸銀行,抵押房契由銀行和業主分別保管;如果選擇建設期付款,入住時需要找銀行做抵押,估價可能與購買價格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