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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對金融的理解包括兩個方面:什麽和什麽。

財政包括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

金融是壹個國家或政府的經濟行為。“財政是政府的經濟行為”和“財政是國家的經濟行為”具有相同的含義。說“金融是政府的經濟行為”並不意味著忽視金融法治化和立法監管。

尤其是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在分析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時,都說“財政是政府的經濟行為”,但“財政”的含義更加明確。

金融是壹種經濟行為或經濟現象,而這種經濟行為和經濟現象的主體是國家或政府。從起源上來說,金融是伴隨著國家的產生而產生的。隨著生產力的不斷提高,人類社會出現了私有財產,在國家產生之前,社會就有了階級的劃分。

擴展數據

金融的基本特征

1.階級性和公共性:財政與政府的關系產生了財政的兩個鮮明特征,即階級性和公共性。

2.強制性和間接償還性:金融強制性是指金融及其運作的經濟行為,借助國家政權,通過頒布法規來實施。財政間接償還是指稅收由國家征收後,稅收將歸國家所有,納稅人不需要付出任何代價,也不需要償還。

3.收支對稱:財政運行過程就是有收入有支出,所以收支對稱構成了財政運行的重要特征。

參考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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