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憲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礎和立法依據。普通法律是根據中國人民* * *和憲法制定的,是中國人民* * *和憲法的體現。《中國人民憲法》與普通法律的關系是“母法”與“子法”;
2.與普通法律相比,《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中國人民和憲法”是壹切組織和個人的根本活動準則;
4.與普通法律相比,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制定和修改更加嚴格;
5.中國人民憲法規定的內容是國家生活中全局性、根本性的問題,是國家立法活動的基礎,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中國人民和憲法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
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所有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調查。
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