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過完備的法律保障憲法的實施。完善法制是憲法實施的內在要求和重要任務,也是保證憲法實施的基本途徑和重要途徑。
比如2020年通過的民法典,不僅以憲法為立法依據,而且通過立法落實憲法關於所有權、財產權、繼承權、平等權、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婚姻家庭等方面的規定。
2.通過推進國家各項事業和各方面工作,落實憲法確定的大政方針和基本政策。實現國家發展和民族復興是我國憲法的重要使命。
新時代國家各項事業和工作的歷史性成就和變革,是憲法原則、憲法要求和憲法精神的充分體現,也是憲法有效實施的生動體現。
根據不同的標準和角度對法律進行分類:
1.按法律的內容和形式分類:法律可分為實體法和形式法。實體法是指由立法機關制定和修改的,具有實質性內容和明確法律規定的法律。
正式法是指憲法或憲法性文件規定的法律,範圍更廣,條文更抽象,如憲法、法律解釋等。
2.按法律的適用方式分類:法律可分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成文法是指立法機關制定和修改的,有明確文字表述和法律效力的法律,如民法、刑法等。不成文法是指不以書面形式表達的法律規範和慣例,如國際條約和行政法規。
3.按法律職業性質分類:法律可分為實體法和程序法。實體法是指規定具體權利義務的法律,如民法、刑法等。程序法是指規定權利義務實現方式的法律,如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