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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長、交通局長、教育局長,三個壹把手誰權力最大?

首先要知道這三位董事的職責是什麽。

財務主任的主要職責是和錢打交道。他(她)的主要職責是財務規劃和決策、金融機構財務監督、國庫發票和現金管理、事業單位資產制度和方法,財務總監的職責還包括各地區政策補貼的落實和備用金管理。簡而言之,財務總監要和錢打交道。承擔這個責任的人壹定是可信的,因為這麽大壹筆錢交給壹個不可信的人。丟了之後,誰來負責?

再者,我們再來看交通局長的職能。交通主管的主要職能是交通。他(她)主要執行與交通有關的法律法規,使當地人民遵守交通法規,做好區域內的協調和規劃,實施與交通有關的發展戰略和規劃,提出和規劃固定資產投資的規模和方向。最重要的是交通主管要維護交通的基礎設施和管理。同樣,運輸也需要大量資金,需要導演簽字。

最後,我們來看看教育署署長的主要職能。教育局長的主要職責是落實學生的教育問題。我們也必須做好關於各個地方的政策和規章制度。讓每壹個學生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均衡發展,教育局長還要指導協調學校選址,在合適的地方建學校,組織各類學校校長招聘有教育資格證的教師,還要承擔教育經費管理、教育設施投入、教育收費等問題。

綜上所述,我覺得財政局的權力比較大,因為它管理的項目還是有很多錢的。雖然交通局也需要壹些錢來維護交通設施之類的,涉及的金額也比較大,但是絕對沒有財政局那麽大。相比之下,教育局的權力可能相對較小。但三位導演缺壹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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