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
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所有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調查。
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言規定,中國堅持獨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和相互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五項原則。
發展同其他國家的外交關系和經濟文化交流;堅持反對帝國主義、霸權主義和殖民主義,加強同世界各國人民的團結,支持被壓迫民族和發展中國家爭取和維護民族獨立、發展民族經濟的正義鬥爭,為維護世界和平、促進人類進步事業而努力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