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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其常設機關是NPC常務委員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NPC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各少數民族都應有適當數量的代表。

擴展數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立了幾個專門委員會:民族事務委員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外事委員會、華僑委員會以及其他需要設立的專門委員會。

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各專門委員會受NPC常務委員會領導。在全國人大和NPC常委會的領導下,各專門委員會研究、審議和起草了有關法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NPC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組織關於特定問題的調查委員會,並且根據調查委員會的報告,作出相應的決議。

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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