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拖欠供應商的款項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協商解決爭議;
(二)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3)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利糾紛,可以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二十三條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應當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
書面起訴
案件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錄在案,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壹百二十五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糾紛,適合調解的,應當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第二,客戶拖欠貨款或者不回來怎麽辦?
1.如果顧客不付款,他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2.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3、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並按被告人數提出副本。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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