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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資。我應該向哪個部門投訴?

法律分析: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面對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時,可以向勞動部門舉報,要求用人單位給予50%-100%的賠償;勞動者也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請求幹預和查處;也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者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和國家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簽發支付令。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工資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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