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法律應該首先維護社會秩序,然後才是改善人權。
第二,即使在經濟高度發達、法律完善的美國,也只有部分州廢除了死刑,很多州仍然保留死刑。可見,死刑的作用舉足輕重。只有少數發達國家廢除了死刑。
第三,中國人口眾多。如果廢除,將難以維護社會穩定,或者死刑改為無期,將增加監獄管理的難度。如果監獄不夠,可能會導致越獄。
第四,法律公正。如果壹個人殺了人,他也應該被處死,否則對另壹個人是不公平的。違反法律的基本原則。
第五,缺乏醫學樣本。
從社會和國家治理的角度來看,死刑是必要的。其實治理好壹個國家,需要有人性化的法律制度。但是,像我們這樣的大國,民族、宗教極其復雜,歷來難以治理。這或許也解釋了在中國歷史上,執行死刑的手段極其殘忍。如果廢除死刑,後果可想而知。顯然,我們不能否認死刑對犯罪分子的震懾作用,但應該肯定我國這壹法律制度的合理性。當然,在經濟領域,可以完善立法,對犯罪情節較輕的罪犯減免死刑。比如貪汙罪中死刑的量刑起點是不是有點太低了?但是,經濟犯罪領域永遠不應該被完全廢除。試想壹下,最近中國有3-4億貪官容易腐敗。如果廢除死刑,我可以得出結論,在中國目前的政治體制背景下(即缺乏對權力的強有力監督),腐敗問題最終可能導致中國走向絕望(歷史教訓要記住)。此外,在刑事領域,可以減少死刑的立法,比如強奸罪、故意殺人罪等,很容易被判死刑,但兩者差距還是很大。沒有什麽比隨意結束另壹個人的生命更嚴重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