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起訴別人需要錢嗎?

起訴別人需要錢嗎?

法律分析:去法院起訴是要花錢的,當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繳納訴訟費,找律師也是要花錢的。光找律師討論訴訟就要花咨詢費。在法院起訴他人或企業,維護個人權益時,需要花費壹定的訴訟費,人民法院收取的費用往往是公平的、適當的。

法律依據:《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辦法》

第六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壹)案件受理費;

(2)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日期出庭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費。

第七條案件受理費包括:

(壹)第壹審案件受理費;

(二)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三)再審案件中按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第八條下列案件不繳納案件受理費:

(壹)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三)不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的上訴案件;

(四)行政賠償案件。

第九條根據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的審判監督程序,當事人不支付案件受理費。但是,下列情況除外:

(壹)當事人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

(二)當事人對第壹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未提出上訴,但第壹審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

  • 上一篇:帶著疲憊的兒子去中國的父親已經回家了。這是他兒子的痛苦還是壹種另類教育?
  • 下一篇:在美國學法律難嗎?這樣妳就能畢業了?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