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執政的統治階級為了維護其政治統治和經濟利益,按照自己的意誌規定哪些行為是犯罪,應當承擔什麽刑事責任,對犯罪分子給予什麽刑事處罰的法律規範的總稱。1.刑法是根據憲法制定的,刑法不能違背憲法的意誌。2.憲法是根本法,它不僅規定了社會制度和國家制度的基本原則,而且規定了國家權力機關組織和確認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憲法是壹切組織和個人的根本活動準則。因此,憲法也被稱為“母法”,普通法律被稱為“子法”。但憲法只能規定立法原則,不能代替普通立法。3.憲法的內容具有國家根本法的特征,決定了其法律地位高於普通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最高的法律效力。憲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據,普通法律的內容必須符合憲法的規定。與憲法內容相抵觸的法律是無效的。4.普通法可以看作是對憲法某壹模塊的解釋,使法律在實施過程中更加清晰,刑法也不例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條:為了懲罰犯罪,保護人民,根據憲法,結合我國同犯罪作鬥爭的具體經驗和實際情況,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