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憲法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確認了我國各族人民的奮鬥成果,確認和規定了法治國家的基本原則、運行機制和基本制度,為法治的實現和運行提供了依據。憲法是壹個國家的人民所達到的最起碼的知識,它具有固化、維護和提升社會知識的功能。
2.憲法是國家的“最高法律”。憲法是所有國家制度和規則的壹般基礎和來源。《憲法》第五條規定,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壹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追究。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立法法》第七十八條更加明確地規定,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規章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如果說“法治中國”是壹棵大樹,那麽憲法就是整棵樹的樹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