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償獻血總量超過1000毫升的,本人終身免交臨床用血費用;
(2)無償獻血提倡獻血400毫升;參加壹次血小板捐獻,按獻血800毫升計算;
(三)獻血者自獻血之日起五年內免費享受五倍獻血量,五年後免費使用等量血液;
(四)獻血者家屬,是指五年內可享受無償獻血量兩倍的父母、子女、配偶;
(5)獻血者及其家屬免交臨床用互助金。
我國《獻血法》規定,鼓勵健康公民無償獻血,同時對獻血的條件和標準也有相應要求。第壹,年齡的要求。《獻血法》規定,只有18周歲以上、55周歲以下的健康公民才能獻血。同時還補充了,對於身體健康、獻血願望強烈的人群,年齡可適當放寬至60歲。二、血壓要求,只有血壓正常才能獻血。第三,體重的要求,獻血法規定成年男性體重50kg以上,成年女性體重45kg以上才能獻血。四、各種化驗要求,只有血常規正常,肝功能正常,表面抗原陰性,丙肝抗體陰性,梅毒抗體陰性,艾滋病抗體陰性的人才能獻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
第十四條公民臨床用血時只支付血液的采集、儲存、分離、檢驗等費用;具體收費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價格行政部門制定。無償獻血者臨床需要用血時,免交前款規定的費用;無償獻血者的配偶、直系親屬臨床用血時,可以按照省、市、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免交或者減交前款規定的費用。
第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和紅十字會應當對積極參加獻血並在獻血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