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六十八條假冒專利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由負責專利執法的部門責令改正並予以公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可以並處2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二條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將要實施侵犯專利權、阻礙其權利實現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其合法權益將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依法采取財產保全、責令實施某些行為或者禁止某些行為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