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第九條規定,獻血者每次采血量壹般為200ml,最多為400 ml,兩次采血間隔時間不少於6個月,確立了400ml獻血的合法性。
正常人的血液質量約占體重的8%。壹個正常成年人(50-60 kg)的總血量相當於體重的8%左右,血液約為4000-4800 ml。
根據美國外科醫師學會對失血量的分類,失血量在15%以內,屬於第壹類失血,壹般對生命體征沒有影響。世界各國規定的獻血量不壹,但不超過500毫升(0.5升),很少引起不良反應。
擴展數據:
獻血前後的註意事項
獻血前:
1,獻血前壹天保證充足的睡眠和好心情;
2.不要吃高脂肪食物,如油炸食品、牛奶、豆漿、花生、瓜子、冰淇淋等。獻血前壹天;
3.獻血前壹天不要吃色素多的食物,比如胡蘿蔔;
4.不要吸毒;
5.不要喝酒。
獻血後:
1,按針眼不少於10分鐘;
2.24小時內不要接觸針眼處的水;
3.避免暴飲暴食;
4.當天避免劇烈運動。
5.保持手臂伸展,避免提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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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