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只有三所大學設有法學院,分別是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和香港城市大學。其中,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是香港歷史第二悠久的法學院,成立於1987。有中國法與比較法法學中心、香港商法與海商法中心等著名研究中心。(QS世界大學法律和法律研究排名).?
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提供四種類型的法律課程,包括法學博士/JD、法律碩士/LLM、仲裁和糾紛解決法律碩士/LLMARBDR和PCCL法律研究生證書。
專業介紹:
LLMArbDR成立於1991年,是亞洲首個仲裁與爭議解決碩士項目。2011本課程獲得英國特許仲裁學會(CIArb)認證,是香港僅有的兩家可以開設高級仲裁裁決書寫作科目的機構之壹。該項目吸引了高素質和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士來設計和教授關鍵課程。
仲裁和爭端解決法律碩士項目主任克裏斯托弗·托博士說:“該項目提供了壹種獨特的爭端解決培訓方法,將學術與實踐相結合。該課程側重於國內仲裁,國際仲裁,調解,裁決和談判,旨在刺激學生在這些領域的領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