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港方ICAC團隊的高效廉潔,內地很多人會歸結為“高薪養廉”。本報記者在調查過程中發現,這種說法並不準確。因為ICAC職員工資只比同級公務員高10%左右。
更重要的是,相關資料顯示,ICAC的工作人員中沒有壹個人在沒有任何法律和紀律要求的情況下投資股票,這在香港這個80%的人投資股市的金融中心來說有些不可思議。ICAC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ICAC的官員在工作中經常會接觸到與股票價格變化有關的信息,比如壹家公司的財務狀況。如果他們參與股票投資,他們掌握的信息可能會發揮作用,這對普通投資者是不公平的。
ICAC近乎苛刻的“自律”和孜孜不倦的高效工作,在去年的公眾調查中贏得了99%以上受訪者的支持。
廉政專員湯顯明強調,反腐敗的關鍵不是“嚴懲重判”,而是“誰貪誰抓”。在他看來,“死刑並不能震懾腐敗犯罪的發生,因為只要有高額利潤,總會有人幹著斬首的勾當;而‘逢貪必捉’是那種肯定會虧本的生意,沒人會做。因此,反腐敗機構的關鍵是實現對腐敗的“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