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我想問妳:我朋友從事保險工作,需要我做擔保。我應該簽字並承擔法律後果嗎?

我想問妳:我朋友從事保險工作,需要我做擔保。我應該簽字並承擔法律後果嗎?

如果妳沒有簽署任何有保證或擔保的文件,也沒有委托他人簽署,那麽妳就應該認定擔保行為不是自己意思的真實表示,擔保合同應該無效。

但必須註意的是,如果妳在案發前明知他人長期以妳的名義簽署相關擔保文件,但妳並未對擔保行為提出異議,也未向擔保人作出無效聲明,則可能被認定為默許了欺詐行為,擔保合同有效。

所以我簽不簽不是確定擔保合同的唯壹條件。關鍵是看是不是我的真實意思表示,這個確定必須有證據支持。

我不簽字是正面證據,但我不反對是反面證據。這兩者是矛盾的。

作為訴訟糾紛的對方,妳必須證明妳知道或者應該知道並且沒有明確反對妳的行為,而妳必須證明妳真的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這件事,所以當然不可能反對。否則以保險公司的實力和精力,妳肯定是要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

  • 上一篇:武漢法律工作者證怎麽考
  • 下一篇:新能源材料應用技術專業就業前景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