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劃界案草案
根據立法法的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在修改刑法時,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議案,提請審議。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的議案,可以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先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常務委員會會議按照有關程序審議後,決定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由常務委員會向大會全體會議說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會全體會議說明。?
二。考慮
具有審議權的國家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照有關法律規定進行審議。列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議程的法律案,由大會全體會議聽取提案人的說明後,由各代表團進行審議。各代表團審議法律案時,提案人應當派人聽取意見,回答問題。各代表團審議議案時,根據代表團的要求,有關機關、組織應當派人介紹情況。
三。投票
法律草案修改稿由各代表團審議,由法制委員會根據各代表團的審議意見進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決稿,由主席團提交大會全體會議表決,由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通過。
四。通告
修改法案的最後壹步是公布,全國人大通過的法律將以總統簽署的主席令公布。?
刑法是部門法,其修改需要經過嚴格的法律程序。具有立法權的國家機關有必要根據法律及其法定職能,修改刑法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