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采光權是如何規定的?

采光權是如何規定的?

采光權的法律規定是:采光權是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從外界獲得適度光照的權利,是依附於建築物的權利。住宅采光權不可侵犯,業主采光受到實質性影響是關鍵。大城市居住建築日照標準嚴寒≥2小時,冬季至日≥1小時,冬季至日老年人居住建築日照標準不應低於2小時。

光照權的具體法律規定如下:

1、建築,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築的通風、采光和日照;

2.不動產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方便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風、交通、采光等相鄰關系;

3.給相鄰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照明權法》規定多少米?

條形住宅和多層不應小於6米;高層建築與各層住宅建築之間,不應小於13m;高層塔式住宅、多層和中高層點式住宅以及側面有窗戶的各種多層住宅,應考慮視覺衛生因素,適當加大間距。

綜上所述,采光權不僅指考慮相鄰房屋之間的距離滿足日照要求,還包括采光、通風、消防、防災、管道鋪設、視覺衛生等綜合考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條

建築物的建造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不得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采光和日照。

第294條

產權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棄置固體廢物,排放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土壤汙染物、噪聲、光輻射、電磁輻射等有害物質。

  • 上一篇:憲法的規範功能是什麽?
  • 下一篇:是否允許在小區公共區域私自安裝攝像頭?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