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家司法考試是國家組織的從事特定法律職業的資格考試。具體來說,新任命的法官、新任命的檢察官、律師、公證員的資格,必須在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前提下取得。
司法部發行的三本書,藍色封面。
法,最好是重點法,完整法。重點法沖刺階段,推薦指南針法。
各種國家或團體的壹套講座,也就是民法的幾十個講座。
壹套真題,最好是那種題目,推薦張能寶5年。
司法考試共分四卷,第壹卷試卷(1)考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法理學、法制史、憲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法律職業道德等科目。
(2)試卷二考查科目。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三)試卷三考察科目。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仲裁制度(四)試卷4門考試科目。第四份試卷中,待考科目以主觀題的形式出現,目的是考察考生的法學理論知識。
應用條件1。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學學士學位並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法學學士及以上學位並取得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
全日制高等院校取得非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參考資料:
律師資格證-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