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向公安機關提供虛假材料要承擔什麽責任?

向公安機關提供虛假材料要承擔什麽責任?

法律分析

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以暴力、威脅或者賄賂手段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賂、脅迫他人作偽證的。隱藏、轉移、變賣、銷毀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轉移已被清點、責令保管的財產,或者轉移被凍結的財產。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辱罵司法人員、訴訟參與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和協助執行人的。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人員執行職務,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對有前款所列行為之壹的單位,人民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處以罰款或者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壹條* * *證人證言必須經公訴人、被害人、被告人、辯護人當庭質證、核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法院發現證人故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的,應當依法處理。

  • 上一篇:憲法規定了中國人民和公民的通信自由以及受法律保護的內容。
  • 下一篇:菜市場有攤位費的規定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