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站是服務單位,都是免費的。但是,如果火災造成經濟損失,他們應該對此負責。公安消防站的職責是幫助公眾滅火救人,同時還負責教育、防火、驗收、救援、安全檢查等工作。
消防員的日常任務如下:
1,參與日常消防等相關工作。
2、日常災害救援和消防安全設施的檢查和維護工作。
3、定期對轄區內的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
4、加大消防安全知識的日常宣傳力度。
5.參與救護和救援工作。
6.幫助消除各種安全隱患,比如清除出現的野生動物。
7.對供水公司的安全水源進行全面檢查。
8.內部服務,如普通文書工作和操作員工作。
綜上所述,消防隊救火不收費,日常工作除了救火,還涉及到公眾的很多方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四十九條
國家綜合消防救援隊和專職消防隊撲救火災和應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此外,本單位專職消防隊或者誌願消防隊參加其他單位撲救火災的,火災發生地人民政府應當對燃料、滅火劑和裝備給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