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組織制定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消防監督、防火和滅火工作;組織和指導消防應急救援工作。
組織、指導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和社會消防力量的動員、訓練;指導消防部隊的業務和隊伍建設;分管天津、沈陽、上海、四川消防研究所、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中國消防協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壹條為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條消防工作應當遵循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按照政府統壹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社會化消防網絡。
第三條國務院領導全國消防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確保消防工作與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
百度百科-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消防支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