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費金融貸款逾期已被起訴不還款。處理方法如下:
(1)如果欠銀行的貸款已經被銀行起訴,可以先與銀行協商解決,制定還款計劃,請求銀行撤回民事訴訟。以免影響個人征信;
(2)積極應對。如果不能通過私下協商解決,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進行調解,以達成還款協議。如果銀行不同意調解,應根據判決內容主動還款,避免進入執行程序,影響個人征信。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四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以罰款或者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賂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賂、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銷毀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轉移已被清點、責令保管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人員、訴訟參與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可以對有前款所列行為之壹的單位處以罰款或者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金融貸款詐騙案件立案標準
1,騙取公私財物價值3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的,可以認定為數額較大;
2.公私財物價值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認定為數額巨大;
3.公私財物價值五十萬元以上的,視為數額特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