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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談判中的“陪都”與哪個歷史事件有關?

“陪都”是我國歷史上政治制度上的壹項重要創舉,又稱“兩都制”,始於西周。

抗戰時期和解放前,重慶具有“雙重首都”的地位,即“戰時首都”和“永久首都”。

從1937、11,即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以下簡稱“政府”)發布《關於國民政府遷都重慶的宣言》,到1946年5月5日發布《關於歸還首都(也就是南京)的法令》的八年半時間裏,重慶壹直是中國的“戰時首都”。另外,從1949年9月6日政府定重慶為“首都”之日到10月30日解放軍解放重慶之日的九年多時間裏,重慶也是中國的首都。

抗戰前,中國的首都是南京,重慶是行政院直轄市。1937七七盧溝橋事變後,日本大規模侵華,直抵南京,形勢十分危急。1937 117年10月17日,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率領大小官員離開南京,三天後在武漢發布《國民政府遷都重慶宣言》,宣布遷都重慶,重慶正式承擔起中國戰時首都的責任。

1940年9月6日,國民政府發布國民政府令,正式發布了將重慶作為中國首都的命令,不僅明確了重慶作為戰時首都的法律地位,也宣告了即使南京之後,重慶的首都地位也不會改變。

可見,重慶的首都地位與1937年盧溝橋事變有直接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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