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銷售因為沒有完成任務而被罰款是不正常的。公司以任何理由罰款都是違法的。如果公司沒有完成任務,可以以不稱職為由,進行調離崗位或者重新培訓。罰款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要求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勞動局投訴,也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壹款規定的情形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非法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不提前通知用人單位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罰款和罰金有什麽區別?
1,法律性質不同。罰款是行政處罰,罰金是刑事處罰;
2.執法機構不壹樣。罰款壹般由行政執法機關決定,罰款由人民法院依法決定;
3.適用對象不同。罰金適用於違反行政法規,不構成犯罪的普通犯罪分子,罰金適用於觸犯刑法的犯罪分子;
4.法律依據不壹樣。人民法院判處罰金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行政機關作出罰款決定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