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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離結束需要什麽證明?

法律解析:對按規定在我省完成集中隔離的,由隔離點所在市疾控部門出具釋放檢測證明,隔離點所在市根據其後續行程提供必要的送站服務。在其他省(區、市)完成14天集中隔離和兩次核酸檢測的人員,持隔離檢測證明到所在社區(村)申報,納入正常網格化管理體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領導傳染病防治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傳染病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傳染病防治的疾病預防控制、醫療救治、監督管理體系。

第六條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主管傳染病防治及其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傳染病防治及其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傳染病防治工作。軍隊傳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由中國人民解放軍衛生主管部門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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