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彩禮錢在法律上是怎麽規定的?

彩禮錢在法律上是怎麽規定的?

彩禮是男方及其家人給女方及其家人的禮物。是以締結婚姻為目的的贈與,屬於附條件贈與。如果有法律規定的情形,那麽離婚時男方有權要求女方返還彩禮,具體返還比例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法律規定可以退還彩禮的情形如下:

1.未登記結婚:男女雙方未登記結婚的,可以返還彩禮;

2.未共同生活:男女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可以在離婚訴訟中要求返還彩禮;

3.支付方生活困難:如果婚前支付導致支付方生活困難,還可以在離婚訴訟中要求返還彩禮。對於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共有的財產不能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適用第二種、第三種情形的,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經查明屬於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壹)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給給付方造成困難的。

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適用,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 上一篇:用現金給三笑買房能拿回來嗎?
  • 下一篇:如何處罰無證餐飲經營?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