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小產權房有哪些法律規定?
1.小產權房的法律規定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並等情形導致土地使用權依法轉讓的除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三百六十二條規定,宅基地的所有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依法享有使用該土地建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權利。
第二,小產權房可以成為正式會員嗎?
1,小產權房不能轉正;
2.小產權房建在集體土地上,只有居住權,沒有所有權;
3.集體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集體成員享有使用權,受法律保護。
綜上,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