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名稱核驗,就是將個體戶的名稱提交到名稱核驗系統。當同行業同地區沒有重名時,那麽就可以通過名稱驗證環節;
2.向當地工商局提交經營範圍、註冊地址產權文件和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材料,領取營業執照;
3.申請人在取得營業執照後,還需要到當地稅務機關進行備案登記。
法律依據:《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第七條申請個體工商經營的個人或者家庭,應當持當地戶籍證明和其他有關證明,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後,方可開業。國家規定經營者需要符合特定條件或者取得行業主管部門批準的,應當在申請登記時提交相關批準文件。申請經營旅館業、刻字業、信托寄售業、印刷業,由當地公安機關審批。